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内外相关企业:
为落实2023-2024新雪季优惠政策,现将《2023-2024新雪季吉林省冰雪政策资金申报指南》和《吉林省2023—2024年雪季冰雪直通车奖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政策资金申报工作。
附件:1.2023-2024新雪季吉林省冰雪政策资金申报指南.wps
2.吉林省2023—2024年雪季冰雪直通车奖补细则.wps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2023-2024新雪季吉林省冰雪政策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11月10日,吉林省文旅厅发布了新雪季优惠政策,为便于游客、旅行商、投资企业申领政策资金,特制定《2023-2024新雪季吉林省冰雪政策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线上补贴类消费券
1.支持方式:拟使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补贴OTA平台票价30%的方式,面向线上消费者发放吉林省内冰雪企业滑雪票、温泉票、门票补贴券。
第一期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第二期2024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具体以企业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发完即止。
2.申报主体:自愿提供优惠政策的全国性OTA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飞猪、携程、美团、乐冰雪等。
3.申报条件:申报平台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承诺提供相应对补资源参与活动。
4.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主体发放方案,入驻平台的吉林省冰雪企业名单、产品及售价,申请消费券金额;
(2)对应发放额度收据;
(3)定期(每周)数据调度表;
(4)消费券发放情况总结(包含发放情况、核销情况、消费带动情况等)。
5.联系人:李永全,电话:0431-85614327
(二)全额采购类消费券
1.支持方式:拟使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全额采购重点滑雪场、温泉企业雪票、门票,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免费发放。
2023年12月10日始至2024年3月31日止,具体以企业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发完即止。
2.申报主体:省内规上入统重点滑雪场、温泉企业。
3.申报条件:各市州推荐规上入统重点滑雪场、温泉企业。
4.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如下材料。
(1)市州推荐材料;
(2)申请主体拟定的发放方案;
(3)专家价格谈判会需要的报价材料(价格、权益等);
(4)对应采购额度发票;
(5)定期(每周)数据调度表;
(6)消费券核销表(加盖市州文旅部门公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
(7)消费券发放情况总结(发放情况、活动举办情况、消费带动情况等)。
5.联系人:李永全,电话:0431-85614327
(三)线下补贴类消费券
1.支持方式:拟使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在各入选滑雪场、温泉企业售票窗口,以补贴票价30%方式,面向省内外线下消费者发放滑雪票、温泉票补贴券。
2023年12月10日始至2024年3月31日止,具体以企业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发完即止。
2.申报主体:省内规上入统重点滑雪场、温泉企业。
3.申报条件:各市州推荐规上入统重点滑雪场、温泉企业。
4.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主体发放方案;
(2)对应采购额度发票;
(3)定期(每周)数据调度表;
(4)消费券发放情况总结(发放情况、消费带动情况等)。
5.联系人:李永全,电话:0431-85614327
(四)青少年上冰雪类消费券
1.支持方式:拟使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各市州政府组织开展“青少年上冰雪”活动,鼓励市州1:2配套,面向适龄学生群体发放使用。按市州方案执行。
2.申报主体:各市州文旅部门。
3.申报条件:雪季内可组织开展“青少年上冰雪”活动。
4.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如下材料。
(1)域内拟开展“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滑雪场、滑冰场目录,经协商确定后的雪票、门票等价格,拟组织上冰雪学生数量,以及申请省级消费券金额及地方配套资金方案;
(2)申请主体拟定的消费券发放方案;
(3)对应发放额度收据;
(4)定期(每周)数据调度表;
(5)消费券发放情况总结(发放情况、核销情况、上冰雪活动举办情况、消费带动情况等)。
5.联系人:李永全,电话:0431-85614327
(五)重大品牌活动类消费券
1.支持方式:拟使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重大冰雪品牌活动(其中第七届雪博会现场群众消费满减补贴200万元)。
2023年11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发完即止。
2.申报主体:在省内重点滑雪度假区组织开展品牌活动的举办方。
3.申报条件:在吉林省内滑雪度假区等组织的大型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活动给予总额300万元消费券补贴。单次活动规模超过1000人,给予10万元补贴;超过5000人,给予30万元补贴;超过10000人,给予50万元补贴。吉林省第七届雪博会期间,以展会现场消费者参与手机APP扫码消费品牌商品满减类消费券形式发放补贴,总额200万元。
4.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如下材料。
(1)品牌活动计划方案(包含活动品牌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内容、预计带动效益、申请消费券金额等内容);
(2)对应发放额度发票;
(3)活动总结;
(4)品牌活动开展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活动总结、图片、视频等材料。
5.联系人:李永全,电话:0431-85614327
(六)给予省内旅行社招徕游客奖补。
1.支持方式:自2023年11月18日始,对组织招徕省外入吉游客,在省内停留3天2晚以上,6人(含)以上的旅行团,按每名游客奖补300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以报送邮箱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2.申报主体:省内旅行社。
3.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三年内无重大旅游投诉、无行政处罚、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及时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应按国家规定及时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省里审核后将原件退回。
4.申报材料:
(1)由所在地的地市级文旅部门出具接待旅游团队时无重大旅游投诉和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证明或吉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的《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2)“同一团队、同一酒店、同一导游、同一行程、同进同出”规范的接待方案;
(3)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一致的“一团一报”证明材料;
(4)团队行程单和在我省住宿两晚酒店(宾馆)结算发票或付款凭证证明(住宿发票应即时结算);
(5)本次行程在职导游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取消该申报主体未来三年内所有奖补资格。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鑫峰 电话:0431-85614176
邮箱:wltykrj@163.com
(七)给予具有旅游业务的冰雪俱乐部招徕游客奖补。
1.支持方式:自2023年11月18日始,对组织招徕省外入吉游客,在省内停留3天2晚以上,6人(含)以上的旅行团,每名游客奖补300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以报送邮箱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2.申报主体:具有旅游业务的冰雪俱乐部。
3.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三年内无重大旅游投诉、无行政处罚、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省里审核后将原件退回。
4.申报材料:
(1)由所在地的地市级文旅部门出具接待旅游团队时无重大旅游投诉和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证明或吉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的《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2)“同一团队、同一酒店、同一行程、同进同出”规范的接待方案;
(3)团队行程单和在我省住宿两晚酒店(宾馆)结算发票或付款凭证证明(住宿发票应即时结算);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取消该申报主体未来三年内所有奖补资格。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鑫峰 电话:0431-85614176
邮箱:wltykrj@163.com
(八)给予青少年研学旅游专列招徕游客奖补。
1.支持方式:自2023年11月18日始,对旅行社通过专列(停靠在省内火车站)方式,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在省内停留3天以上的青少年研学旅行团,给予每列次奖补6000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以报送邮箱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2.申报主体:吉林省内旅行社。
3.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三年内无重大旅游投诉、无行政处罚、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及时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按国家规定及时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省里审核后将原件退回。
4.申报材料:
(1)由所在地的地市级文旅部门出具接待旅游团队时无重大旅游投诉和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证明或吉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的《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2)“同一团队、同一酒店、同一导游、同一行程、同进同出”规范的接待方案;
(3)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一致的“一团一报”证明材料;
(4)旅行社与铁路部门签订的正规合同;
(5)团队行程单和在我省住宿两晚酒店(宾馆)结算发票或付款凭证证明(住宿发票应即时结算)。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取消该申报主体未来三年内所有奖补资格。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鑫峰 电话:0431-85614176
邮箱:wltykrj@163.com
(九)给予旅游包机奖补
1.支持方式:自2023年11月18日始,对组织国内客源地至长春、长白山旅游包机,切位100座(含)以上航班,每个往返给予1万元奖补;对切位高于40座(含)低于100座的航班,每个往返给予5000元奖补。对客源地国际旅游包机,航程在2000公里以内,每个往返最高补助2万元;航程在2001公里以上,每个往返最高补助4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2.申报主体:旅游包机及切位业务的旅行社或航空公司。
3.申报条件: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时接到重大旅游投诉和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并以组团社在域内合作的地接社进行申报。
4.申报材料:
旅行社申报包机、切位奖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补贴企业与航空公司、组团旅行社或代理公司签订的包机、切位合同或风险共担协议,或单次航班团队机票;
(2)申请补贴企业与航空公司、组团旅行社或代理公司之间的付款凭证或冲账凭证;
(3)省内机场开具的包机航班起降架次证明,切位航班无需开具;
(4)申请补贴企业需提供团队行程单,团队需至少在我省住宿一晚;
(5)吉林省旅游包机及切位奖补资金申报表。
航空公司申请包机奖补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与申请补贴的航空公司签订的包机协议;
(2)政府包机需提供民航局重大办出具的重大事项保障函; (3)包机临时申请时刻,民航局批复的相关文件;
(4)省内机场开具的包机航班起降架次证明。
5.联系人:陈洪杰,电话:0431-85614173
(十)冰雪直通车补贴项目
依据《吉林省2023-2024雪季冰雪直通车奖补细则》申领。
联系人: 冯长国,电话:0431-85614128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文旅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新雪季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扶持涉旅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由省文旅厅各业务处室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相关业务处复核之后,按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审定,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补贴申报资格。
(三)冰雪消费券相关要求。对于提前采购类消费券,申报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签订合作协议,执行拨款流程。对于先执行后补贴的消费券,雪季末再次审核消费券发放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发放工作总结、图片、视频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申请时间顺序给予补贴,补完为止。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发放方案,推进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核销等工作。省文旅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消费券使用情况调度统计工作,并强化检查督导。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2
吉林省2023—2024年雪季冰雪直通车奖补细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省冰雪经济发展,提升直达雪场度假区通达性,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服务,制定本奖补细则。
第二条奖补资金总量400万元,奖补对象为旅游汽车服务公司。奖补资金坚持先实施后奖补、先到先得、用完为止、雪季后统一结算的总体原则,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奖补资金即将用完之际或奖补政策有所调整时,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第一时间在厅官方网站上公布,参与冰雪直通车的各旅游汽车公司要及时关注。
第四条冰雪直通车是指经旅行社或具有旅行经营许可的俱乐部(下称俱乐部)组织的符合“三同原则”(同一航班或车次、同一雪场度假区、同一团组)达到30人、停留3天以上省外团组游客,在指定线路至滑雪场的单程交通费用通过奖补旅游汽车公司的方式实行免费接站。
第五条冰雪直通车开通时间为2023年 11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
第六条冰雪直通车设置线路共32条。
(一)龙嘉机场、长春西站、长春站分别至北大湖滑雪场、万科松花湖度假区、天定山旅游度假小镇(冰雪新天地)、庙香山滑雪场、长白山万达度假区、鲁能度假区、通化万峰滑雪场。(21条)。
(二)吉林高铁站分别至北大湖滑雪场、万科松花湖度假区(2条)。
(三)延吉机场至长白山万达度假区、鲁能度假区(2条)。
(四)通化三源浦机场至通化万峰滑雪场(1条)。
(五)长白山机场、长白山高铁站分别至长白山万达度假区、鲁能度假区(4条)。
(六)龙嘉机场、松原高铁站分别至查干湖景区(2条)。
第七条承担冰雪直通车的旅游汽车公司应具备齐全的旅游交通运输资质,3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无行政处罚,拥有良好市场信誉度的当地有实力的旅游汽车公司,车型按团队人数合理安排。
第八条冰雪直通车全程150公里以内途中非必要不停车,直达目的地;150公里以上长途行车只允许在公路服务区停车,其余期间非必要不允许停车上下客。
第九条冰雪直通车以团组为单位进行逐一核定,核定无误的按每辆每公里(以GPS行车轨迹为准)去程(至滑雪场)进行奖补,200公里以内每公里补助6元、200公里及以上每公里补助7元,单程奖补。冰雪直通车要严格按照指定线路行使,如始发及终点不与线路相符,将不予奖补。
第十条冰雪直通车每完成一个团组运送,由旅游汽车公司第一时间将关键信息(旅游汽车公司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合同双方主体、线路、公里数、团组人数、车辆数及车牌号、司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 bxztcjb@163.com ),便于随时了解奖补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旅游汽车公司申报奖补资金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奖补情况说明、旅行社(俱乐部或度假区酒店)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的正规合同、GPS行车轨迹(体现公里数、时间等)、包车单(没有需写情况说明)、行程单(体现同一团组、同一行程、同一酒店,附可识别省外客人的人员名细表)、住宿两晚结算发票(注明细)或结算凭证证明(住宿发票应即时结算),每个团组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
第十二条旅游汽车公司按完成时间顺序,每10个团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107办公室,待第三方审核认定。申报主体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旅游汽车公司应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如审核奖补过程中,发现有虚报冒领、资料做假、游客人数与车型不匹配等问题,直接取消该公司奖补资格,3年内不得享受类似奖补政策。
第十四条冰雪直通车应与旅行社、俱乐部、度假区酒店密切合作,在落地接站、酒店入住等方面无缝衔接,温馨服务,切实提升游客体验感。
第十五条冰雪直通车应在车内醒目位置设置冰雪直通车标识,并在每次行程启程10分钟内,司机要通过车内广播向游客公开说明本次行程免费,体现我省对游客的欢迎态度。冰雪直通车不许拼团拼车,不许上下散客。
第十六条度假区酒店要积极服务省外团组,选择当地有实力的旅游汽车公司,保障冰雪直通车及时、安全、顺畅,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旅行社或俱乐部在组团过程中,必须购买相应保险,并积极宣传冰雪直通车政策,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将直通车费用让利于游客。
第十八条当地交通、文旅行政部门要加强本区域内冰雪直通车的指导、监管,完善监督措施,确保行车安全,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强冰雪直通车政策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拉动客流。
第十九条当地文旅行政部门要指导滑雪度假区积极配合冰雪直通车,在了解收集游客返程信息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条本奖补细则由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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