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向军:一则通知看文旅融合
劲评论 闫向军 2023-07-24 15:17:28
最近,西安市一位老导游杨建火出圈了。


目的地景区以及博物馆的讲解服务是目的地重要旅游产品品类,也是文旅融合的重要方式。移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新冠疫情之后,在社交和短视频平台火爆的导游基本都是通过目的地讲解场景的视频传播而风生水起,并带动旅游产品以及目的地推广营销。

2023年7月9日,国家博物馆发布《中国国家博物馆关于规范馆内讲解秩序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馆内讲解秩序,加强服务管理,现就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展讲解活动通知如下:

一、国家博物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讲解服务,涵盖基本陈列、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具体信息见国博官网、微信公众号、国家博物馆APP)。

二、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

三、确因工作需要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的单位,须提前5日提出申请(见附表1),报备讲解内容、讲解人员、活动流程、安全责任等材料。

四、从事社会教育活动3年(含)以上,且行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馆内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讲解授权资质(见附表2)。

五、获准入馆讲解的馆外相关单位人员,须于入馆讲解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博社教部门换取讲解上岗证,并佩戴在胸前显着位置。

六、讲解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国家博物馆相关规定,严禁大声喧哗、长时间停留在文物观赏有利位置、倚靠展柜、现场揽客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

七、凡未经许可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未按要求进行讲解活动以及违反通知各项规定的人员,国博安全保卫部门有权终止其讲解行为并责令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通知自2023年7月16日起施行。

依据相关媒体报道,国家博物馆出台以上规定的原因一是维护讲解秩序,比如“大声喧哗、长时间停留在文物观赏有利位置、倚靠展柜、现场揽客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二是避免少数讲解“戏说文物”、“曲解历史”。尽管没有明说,行内人大概清楚这主要是针对旅行社以及研学机构在博物馆开展讲解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

以上通知中关于“申请馆内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讲解授权资质”申请对象描述是“从事社会教育事业3年(含)以上,且行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这个概念可是相当宽泛,但似乎把旅行社企业搁在了外面,大概是指相关研学机构。

由此带来的第一个问题是,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2023年4月在答复相关留言中表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相关业务的,应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预约制普遍实行的前提下,博物馆讲解服务产品中大多包括博物馆门票预约、导游以及其他旅游服务,那么可以说部分提供产品的机构“应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社会教育事业企事业单位”是啥?是不是“应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家博物馆没说,上报材料里也没有。还有,深究起来如何验证这些“从事社会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行业信誉良好”也是个麻烦事,这个“行业”恐怕不是文化旅游行业。

另外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博物馆普遍提供价格低廉甚至免费官方讲解和数字化讲解的前提下,旅行社市场化的博物馆讲解产品依然广受欢迎,其中原因一是官方讲解产品供应不足;二是部分官方讲解内容虽严谨却枯燥,尤其不能依据参观者的兴趣爱好量身定制。文物搁在展柜里,讲出来才能传播,传播了才能接受,接受了才能记住,记住了才能文化自信。客观来说,国内博物馆有许多内容还没有讲出来,还有部分博物馆内容讲出来而受众并没有接受。应当意识到,部分旅游者“高价”购买博物馆讲解服务其中隐含的前提是:内容量身定制,讲解生动活泼,受众更容易“接受”。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而不是一刀切排斥,旅行社愿意遵守相关规定并开展讲解业务,但凡踏入这个领域旅行社都有资源和专业积累,毕竟要长期吃这碗饭,不是一锤子买卖,况且所谓“戏说”毕竟还是少数,

通知发布以后,在业界引起一些波动,旅行社产生操作层面不明晰不确定的疑虑。

2023年7月14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博物馆暑期等节假日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加强场馆内部秩序引导,合理配置导览人员,根据展厅和人流情况及时进行引流、分流,避免观众扎堆拥挤,降低体验感。通过招募志愿者、增加语音导览设备等方式,提升讲解服务能力。同时,针对第三方在博物馆开展的社会讲解、研学服务等,加强规范和监督,确保馆内正常参观秩序。”

有意思的是,其后国家博物馆“默默”对通知做了修改,以下标红的部分是修改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馆内讲解秩序,加强服务管理,现就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展讲解(、研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国家博物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讲解服务,涵盖基本陈列、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具体信息见国博官网、微信公众号、国家博物馆APP)。

二、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内开展讲解(、研学)活动。

三、确因工作需要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的单位,须提前5日提出申请(见附表1),报备讲解内容、讲解人员、活动流程、安全责任等材料。

四、从事社会教育活动3年(含)以上,且行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申请(国博研学资质)(见附表2)

五、获准入馆讲解(、研学)的馆外相关单位人员,须于入馆讲解(、研学)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博社教部门换取讲解(、研学)证件,并佩戴在胸前显着位置。

六、讲解(与研学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国家博物馆相关规定,严禁大声喧哗、长时间停留在文物观赏有利位置、倚靠展柜、现场揽客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

七、凡未经许可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与研学)活动、未按要求进行讲解(与研学)活动以及违反通知各项规定的人员,国博安全保卫部门有权终止其行为并责令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通知自2023年7月16日起施行。


《通知》把规范内容由“讲解”修改为“讲解、研学”,而最明显的调整是把“申请馆内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讲解授权资质”修改为“申请国博研学资质”。以上修改把焦点转向了研学机构,旅行社开展博物馆讲解的问题好像“滑”过去了。

如果旅行社要在国家博物馆开展讲解活动,《通知》中明确“确因工作需要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的单位,须提前5日提出申请(见附表1),报备讲解内容、讲解人员、活动流程、安全责任等材料”。



附表1中并没有要求提供旅行社以及导游资质信息,审核标准和过程还是有点含糊,这件事“搁”起来了。

回过头再看看短视频,如果导游杨建申请到国家博物馆讲解还真有点玄。

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旅行社以及博物馆联合旅行社研发推出的博物馆旅游产品将会越来越丰富,旅行社如何在博物馆场景中开展讲解服务以及其他产品服务,应当在上一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主持和指导下,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解决,这应该不是一件麻烦事。

部分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志轩》文旅部答复:“机+酒”业务是否均需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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