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红色草原”名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弘扬草原地区红色文化,推动草原地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按照《国家文物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的通知》(文物革函〔2022〕265号)要求,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12处草原入选第一批“红色草原”名单,即山西花坡草原,内蒙古明安草原、乌拉盖草原,吉林郭尔罗斯草原,湖南南滩草原,湖南、广西南山草原,四川红原草原、甘孜草原、松潘草原,甘肃红石窝草原,青海金银滩草原,新疆塔什汗草原。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红色草原”革命文物和草原生态的系统保护,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级别,讲好革命故事;用好红色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常态化、长效化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打造富有特色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草原保护与绿色发展基地;丰富文化和生态产品供给,助力融合发展,以绿色发展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以红色资源赋能草原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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